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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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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鹏
    李金鹏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府育
    宋府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8年从事法律服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莎莎
    吴莎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擅于处理民商事纠纷,特别...[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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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昌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郗华晓
    郗华晓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郗华晓,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2016年研究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陆伟
    温陆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宇飞
    马宇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专注行政诉讼领域争议纠纷解决,主办征地拆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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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雪凌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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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爱国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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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丹
    齐丹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天津农学院,本科学历,拥有深厚的法律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贺元
    杨贺元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擅长知识产权诉讼、行政诉讼等业务,法学理论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国紫宸
    国紫宸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0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
    张凯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5年,法学理论扎实,实务经验丰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振东
    崔振东 主办律师

    崔振东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耿霞
    耿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现任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主要研究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欢雨
    周欢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7年毕业于俄罗斯维亚特卡国立大学,学士学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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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参与联合执法”是法治所需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7-02-13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据《湖南日报》2月13日刊文称,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印发《人民法院落实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严禁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参与地方招商、联合执法,严禁提前介入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具体行政管理活动,杜绝参加地方牵头组织的各类“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

  近年来,一些地方不管成立什么机构,搞什么活动,都要求法院加入、介入,比如安排法官从事征地拆迁、招商引资、行政执法、治安巡逻、交通疏导、卫生整治、行风评议等等。这些事务超出了法官法定职责范围,但出于各种原因,法院不得不听命于安排。

  一些法院因此工作被动,甚至声誉打了折扣。如某地拆迁办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被告上了法庭,受理案件的法院又是“拆迁领导小组”“项目指挥部”的成员单位,不管怎么判都容易受到社会各界质疑。

  事实上,法院参与本职工作之外的事务,逾越了公职部门正常的专业分工和程序规定,干扰了法治社会的运转节奏。《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向来自行政部门的强制性任务摊派说“不”,既是法院的合法权利,也彰显了法治精神。

  有了最高院这个规定,各级法院将可以名正言顺地拒绝种种“杂务”,更加集中精力专心办案。表面上看,似乎是法院没有很好地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其实法院做好本职工作就是对政府工作最好的配合——通过依法依规办案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这不正是孜孜以求的法治社会吗?

 (文/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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