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问答 > 拆迁补偿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玺
    赵玉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恪
    杨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振东
    崔振东 主办律师

    崔振东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垚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鹏远
    程鹏远 主办律师

    程鹏远 专职律师执业三年,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土地纠纷、...[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成军
    尹成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08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曾任新浪网法院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
    韩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韩墨律师,2015年获取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取得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卓然
    黄卓然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办理民事、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争
    张月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严谨、负责、执行力强,法学功底深厚,较强的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蛟
    吕胜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有十多年的法律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玉洁
    秦玉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富丞
    邹富丞 主办律师

    毕业学校: 山东大学 学历: 本科 擅长领域: 行政诉讼及民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昌通
    郭昌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国紫宸
    国紫宸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0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行政机关在发布征地公告时,仅在官网发布而未在征收范围内张贴是否违法?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9-02-13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案情概述


2005年,省国土资源厅作出城镇建设用地批复,同意将某些镇辖下的村委会集体农用地和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用土地手续。2006年,市政府发布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批准文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村及面积、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随后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送达城郊村委会。2007年,市政府将征地补偿安置的内容,包括征收面积、补偿金额、标准、支付方式等进行公告并征求意见。姚某的承包地在此次公告征收范围内。

2011年2月至2012年8月,市街道办与城郊村两个经济合作社分别签订了几份《征用土地协议书》,合计征收土地85亩,之后城郊村委会及所涉经济合作社出具书面材料,证明征地补偿款已全部付清。11月,市国土局作出《关于限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公告》,要求征地范围内尚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权益人尽快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且将实行证据登记保全,核算完补偿款后交由公证处提存,提存后开展清场工作。12月市国土局告知姚某依法办理提存手续及享有听证权利并送达补偿数额和提存通知,姚某未申请听证,其补偿款予以公证提存。

2013年1月,市国土局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要求姚某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配合完成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障工作,同时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姚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青苗等附着物被强制清除。2014年5月作出复议决定,《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被撤销,姚某对处理意见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复议决定处理结果正确,判决驳回姚某的诉讼请求。

2015年6月,姚某再次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市政府发布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批准发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清障活动等征收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1、区政府在互联网发布征地公告,而未在征收范围内的乡、村张贴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征收土地方案依法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予以公告。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该地地方性法规均未对公告的具体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采取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张贴,并在纸质媒体刊登、互联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方式实施。

本案中,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下发城镇建设用地批复后,区政府通过互联网发布公告,将批准文号、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征收土地位置、被征地村及面积、土地补偿安置标准等事项在网上予以公告,之后将草拟的征地补偿方案直接送达给村委会并发布公告征求被征收人意见,从中可以看出区政府发布征收公告的程序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姚某认为区政府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征收范围内的乡(镇)、村予以张贴属于程序违法的理由不成立,只能说其做法不妥但不构成程序违法。

2、本案姚某起诉时最初的诉讼请求是确认区政府的征收土地行为违法,因诉讼请求不明确经法院释明更改为确认区政府发布征地公告、批准并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及“清障活动”违法,更改后,一审法院过滤掉了另外两项诉讼请求只审查发布征地公告的合法性,该行为是否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具体的诉讼请求,关键是要有明确的被诉行政行为。起诉人提起诉讼的被诉行政行为不明确的,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指导和释明,经释明起诉人仍然不能明确被诉行政行为的,法院应裁定不予立案;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是,经释明起诉人明确被诉行政行为的,无论起诉人明确起诉的是一个行政行为,还是数个行政行为,法院都应当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符合其他起诉条件逐一进行审查,不得以起诉多个行政行为为由不予受理。

具体到本案中,经法院释明后的诉讼请求尽管包含多个行政行为,但被诉行政行为已经具体明确,法院应围绕三个相互关联的行政行为,分别审查是否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并作出裁判,所以一审法院只审查其中一个行为的做法于法无据。

3、姚某于2015年6月起诉,是否超过了法定的起诉期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征收土地案件中,被征收人获得征收补偿,对征收决定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不起诉,自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丧失对被征收房屋及相应土地的权利。之后又针对行政机关就涉案房屋、土地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与被诉行政行为没有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资格。2012年12月,国土局已经将征收补偿数额告知姚某并对征收补偿款予以公证提存,至2014年底,姚某未对该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丧失对涉案土地的权利,2015年6月提起行政诉讼已超过法定的起诉期限。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