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企业拆迁 > 补偿安置篇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
    张凯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5年,法学理论扎实,实务经验丰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敏慧
    贾敏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执业以来共计承办各类案件100 余件,提倡采取多元...[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随小飞
    随小飞 主办律师

    律师简介: 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法律相关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桂铭
    桂铭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7年,积累大量实务经验,特别在刑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儒雅
    戴儒雅 主办律师

    学历: 法学本科 自我评价: 专业、极致 代表案例: 1.天津市...[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荐远
    张荐远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恪
    杨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国兵
    赵国兵 主办律师

    个人介绍: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雪
    韩雪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法律思维严谨、逻辑缜密。擅长处理行政纠纷、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成军
    尹成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08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曾任新浪网法院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文
    方文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法学专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府育
    宋府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8年从事法律服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昌通
    郭昌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垚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丹
    刘丹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20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进入法律行业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爱国
    肖爱国 主办律师

    ...[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退养还湖,水产养殖户如何从法律层面争取补偿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9-08-0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为改善和保护白马湖的水生态环境,保障淮安市中心城市第二水源地的水质安全,依据江苏省白马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白马湖退围(圩)还湖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淮安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7月1日作出了淮政发〔2010〕134号《关于推进实施白马湖(淮安)退围(圩)还湖工作的意见》文件。根据淮安市政府总体部署,依据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实施白马湖(淮安)退围(圩)还湖工作的意见》、《淮安市人民政府六届三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淮安区南闸镇白马湖专业渔民二次退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淮安市白马湖规划控制区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精神,被告南闸镇政府于2012年4月开始进行专业渔民第二次退养还湖和社会保障工作。
 
渔业水域使用权收回,应给予合理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合法探矿权等受法律保护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因而依法取得的使用水域从事养殖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上诉人依法取得了白马湖国有渔业水域使用权,该项权利受法律保护。
  淮安市政府为了改善和保护白马湖的水生态环境,保障淮安市中心城市第二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可以依法收回国有渔业水域使用权,但应当给予使用权人公平补偿。
  根据《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 第五条 
  因国有渔业水域占用后退出养殖、捕捞的当地专业渔业生产者,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征收的有关规定予以安置。
  第九条 收回养殖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应当支付占用补偿费、种苗和相关养殖设施补偿费。
  在长江、湖泊或者近海,对因国有渔业水域被占用或者产业结构调整退出捕捞的渔业生产者,应当支付占用补偿费、渔具补偿费。
  占用国有渔业水域进行工程建设对养殖、捕捞作业造成影响的,应当予以适当补偿。
因此,收回国有渔业水域使用权应当支付占用补偿费、种苗和相关养殖设施补助费;因国有渔业水域占用后退出养殖、捕捞的当地专业渔业生产者,应当获得安置。
 
退养还湖补偿金额计算方法
 
  根据《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第十条 
  因产业结构调整和公益性基础建设占用国有渔业水域,对退出捕捞的渔业生产者,补偿费用由当地政府与退出捕捞的渔业生产者按照不低于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标准确定。
   
  第十四条 对长江、湖泊或者近海因水域被占用退出捕捞的持有捕捞许可证的渔业生产者,按照下列标准予以补偿:
  (一)渔具包括渔船、网具等生产工具的补偿费用,按照其重置价格并结合成新予以确定;
  (二)占用补偿费等于补偿标准基数与等级系数之积。
占用补偿标准基数和等级系数,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由省人民政府委托省海洋与渔业局适时确定并公布。
 
补偿安置不能达成一致如何救济
 
根据《江苏省国有渔业水域占用补偿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国有渔业水域占用人与原养殖使用权人、海域使用权人或者捕捞权人不能达成占用补偿协议的,由原发证人民政府的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的,由原发证人民政府裁决。如仍不能对补偿费、补助费以及安置情况不服,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专注于拆迁征收,环保关停案件维权,关注并私信我们,免费咨询。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