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违章建筑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凯东
    宋凯东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前公务员,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转型律师以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桂铭
    桂铭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7年,积累大量实务经验,特别在刑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银辉
    张银辉 主办律师

    张银辉律师曾在某全球顶级托管银行国内子公司任职,后从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随小飞
    随小飞 主办律师

    律师简介: 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法律相关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蛟
    吕胜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有十多年的法律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丹
    齐丹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天津农学院,本科学历,拥有深厚的法律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荣雪凌
    荣雪凌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明杰
    崔明杰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执业6年。 具备丰富办案经验,曾代理多起...[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瑞
    徐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法律硕士,在行政、民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
    陈曦 

    陈曦 律师 法学双学位,2015年起参加法律工作,曾就职于科创...[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莎莎
    吴莎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擅于处理民商事纠纷,特别...[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雪
    韩雪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法律思维严谨、逻辑缜密。擅长处理行政纠纷、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窦克平
    窦克平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毕业,法律硕士(法学) 曾在...[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垚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久林
    朱久林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美玲
    吕美玲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多年从事外企法务工作,执业以来,主要专注于各...[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中小企业拆迁律师吴少博谈违章建筑区别对待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7-11-09   咨询热线:400-155-0888
      违章建筑中涉及到很多原因跟形式,比如建筑年代久远的,在80年代我国有处理违章建筑的红头文件以及一些在行条例,都说明了要区别对待。有历史原因和没有历史原因分别要怎么样?对城市范围内的规划产生重大影响的怎么样?无重大影响的怎么样?对公共安全跟市容市貌产生重大影响的怎么样?没有影响怎么样?

      在法庭上有很多当地政府、城管、规划部门以及镇政府,在进行答辩和举证的时候,都没有对城乡规划或城市规划的重大影响,或者说重大安全市容的重大影响进行举证,而是“一刀切”,只要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没有房产证都是违章建筑,临时建筑超过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一刀切”的都认为是违章建筑,我认为这是不对的。

      在进行违章建筑认定处置以及最后的结果上,必须区别对待。吴少博律师认为
(免费咨询:010-61057018)在区别对待当中有几个理由是要给予充分重视的。

      一个就是违章建筑建成原因?我发现有些台资企业,包括一些招商引资的企业,是因为政府允诺可以建设的。所以说这就是历史原因,建成的理由就在于此。建成的时间来看,有的建成时间比较久远,比如北京二三环以内的房屋建筑,本身建成的历史比较久远,建成原因是为了解决当时的居住人口面积困难问题。八、九十年代为了解决自身生活的要求建了一个厨房或卫生间。这个是不是要认为是违章建筑?我认为应该进行区别对待的,这些建筑对市容市貌产生了什么影响呢?对城市的重大规划又产生了什么影响?如果没有什么实质影响为什么要单纯的认定为违章建筑呢?这里有一个考量的标准,对公共或者第三方是否产生了利益影响。对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城乡规划产生影响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

      对第三人处于一种侵权或者障碍的状态,比如一些别墅区自建的棚子、地下室或露天阳台上搭的建筑物,这是对第三人产生的一种非合理非合法的影响,这个可以确定为违章建筑。但是像长久存在的北京大杂院,长久形成的卫生间或厨房能认为是违章建筑吗?这是立法的一个宗旨和目的吗?我认为都是不切实际的。

      刚才我们讲的建成原因和时间都要进行考量,最重要的要考量我们前边多谈到的,拿出城市、城乡规划来,我要看我的建筑到底对你的城市城乡规划到底产生了哪些重大影响。因为我们现在认定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散见于很多法律法规,包括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和各地的城乡规划条例,还有以前的市容市貌相关条例当中都有对违章的认定,还要看法律认定的层级跟未解的问题。

      所以我们认定违章建筑的时候要区别对待,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城乡规划法中有明确规定。首先如果违建产生了要责令其改正,责令不改正后才能进行罚款,才能产生自行拆除,自行拆除不了才能强制拆除,这是一个法律的递进关系。除非产生了重大影响以后,如若不自拆进行强制拆除问题。如果没有产生前述问题,就不能随便强制拆除。

     行政权也是有边界的,不能进行无限制的延伸以及无限制的夸大,特别是江浙沪地区,现在都是“一刀切”、“一边赶”,只要没有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全部为违章建筑,这种就是有违行政法、行政权力限制、行政合理性信赖和行政法比例原则等等相关行政法的基础性原则。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推荐阅读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