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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我们的要拆迁,能要啥补偿?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1-04   咨询热线:400-155-0888
    关于补偿标准这块,各方说法不一样,拿到的补偿有的也相差甚多,那么根据国家规定的补偿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我们来看下有关这方面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1, 对于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还又就是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这些都在法律规定的补偿范围之内。
2, 对于被征收的房屋价值应当按照市场评估的办法去评估,补偿价格不能低于当地市场价格。
3,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2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一般情况下,都会产生搬迁费用。
4、停产停业的损失,按照企业的年限,利润和经营收入进行计算,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这项补偿一般以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主,且涉及非住宅房屋的认定问题。房屋要为合法的营业性用房(不能是住宅擅自改变为营业的),且经营行为应当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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