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律所案例 > 养殖场案例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争
    张月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严谨、负责、执行力强,法学功底深厚,较强的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昌通
    郭昌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鹏远
    程鹏远 主办律师

    程鹏远 专职律师执业三年,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土地纠纷、...[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垚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卓然
    黄卓然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办理民事、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成军
    尹成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08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曾任新浪网法院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
    韩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韩墨律师,2015年获取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取得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恪
    杨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蛟
    吕胜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有十多年的法律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振东
    崔振东 主办律师

    崔振东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玉洁
    秦玉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玺
    赵玉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国紫宸
    国紫宸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0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富丞
    邹富丞 主办律师

    毕业学校: 山东大学 学历: 本科 擅长领域: 行政诉讼及民事...[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案例解读】养殖用地遭遇以拆违促拆迁,下达行政处罚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7-18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案情简介】

  张先生于2000年,通过转让方式,购买几块土地计划用于养殖经营,后自建房屋,但未实际投入养殖经营,也未用于生活居住。2014年,某市因棚户区改建项目需要,对张先生厂房所处地块实施征地拆迁。某市城建部门借“拆违章促成拆迁”,在拆迁补偿还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对张先生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张先生的厂房由于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属于违章建筑,告知张先生限期自行拆除。数日后,城建部门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写明:“被处罚人对该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或者理由部分有异议,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但复议和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拆除。”对于该处罚决定,张先生甚是恐慌,城建局要实施强制拆除的决心这么大,该怎么办呢?

【承办思路】  

  本律师团律师对城建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过研究分析,确定了如下承办思路:

  第一,对《行政处罚告知书》载明的被处罚人具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所以,我们向城建局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首先,对该告知书认定的厂房面积提出异议并予以纠正,通过详细的数据和机构图说明厂房的实际面积;其次,通过事实说明张先生是如何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土地,而且自建房屋多年存在至今,我们的厂房不是违章建筑。城建部门对存在多年的建筑,在拆迁补偿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将其认定为违章,是选择性执法,目的是“借拆违章以促成拆迁”,执法目的严重违法。

  第二,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由于该决定书德内容:“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强制拆除程序不停止执行”的规定,严重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明文规定。首先,我们联系该决定书的作出机关,告知其内容严重违反上位法的明文规定,如果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实施强制拆除,我们一定会追究其违法责任;同时,向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告知其违法情况。

  第三,调查该项目取得的合法性文件,为谈判做准备。

  结果

  该城建局在复议程序还未开始之时,就自行主动撤销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这种结果是专业的维权律师前期各种工作的成果,体现出专业维权律师的拆迁维权过程中灵活的应对能力和办案能力。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