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昌通
    郭昌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蛟
    吕胜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有十多年的法律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玉玺
    赵玉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秦玉洁
    秦玉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办案风格严谨,曾承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垚
    宁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硕士研究生,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为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邹富丞
    邹富丞 主办律师

    毕业学校: 山东大学 学历: 本科 擅长领域: 行政诉讼及民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振东
    崔振东 主办律师

    崔振东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成军
    尹成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08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曾任新浪网法院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卓然
    黄卓然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办理民事、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鹏远
    程鹏远 主办律师

    程鹏远 专职律师执业三年,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土地纠纷、...[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争
    张月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严谨、负责、执行力强,法学功底深厚,较强的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恪
    杨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国紫宸
    国紫宸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0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
    韩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韩墨律师,2015年获取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取得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法制网】中国政法大学蓟门决策第113期在京举行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0-01-1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法制网记者蒋安杰近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中心同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中国政法大学蓟门决策第113期“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研讨会”在京举行,旨在促进政企关系和谐、激发营商环境活力,促进全国行政法领域法律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从而推动行政纠纷高质量、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发展。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姜明安教授,《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任李轩,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吴少博等与会并发言。2019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这一司法解释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文件精神的落实,对推动建立完善的政府践信守诺机制、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树立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司法机关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司法监督职能起到重要作用。

李轩认为,这一司法解释对推动建立完善政府践信守诺机制,树立法治政府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也对司法机关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司法监督职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吴少博认为,近年来,行政性争议及政企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和多样化。以前主要集中在土地资源的纠纷,现在慢慢向管理类、合作类、环境类甚至破产类蔓延,往往一个政企纠纷持续数年得不到实质性解决,问题的复杂,解决的困扰难以想象。

论坛就“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研讨”这一主题,举行了四场研讨会。分别是: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研讨暨实质化解决行政争议研讨;政企关系如何正常化运行暨法治改善营商环境研讨;行政纠纷中民营企业家财产权益保护;行政纠纷中民营企业家人身权益保护。

其中,在如何实质化解决行政争议研讨引发了各位行政法专家及一线实务律师的热烈讨论。

应松年认为,化解行政纠纷的“钥匙”是调解、和解,双方愿意互相让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情况下把事情解决了,以此维持社会安全和稳定。“实质性解决最好通过复议途径,这是行政机关自行解决纠纷和矛盾,然后才是诉讼。”应松年举例说,美国的行政争议95%是调解,绝大部分通过调解解决。

同时,应松年呼吁,应改掉行政诉讼法中有关“不得调解”的规定,“在行政诉讼法修改时,我建议可以把‘调解’写进去,但有人坚决不同意,一定要写‘不得调解’,调解后纠纷矛盾能得到顺利解决,为什么要没完没了?”

姜明安认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有利于保障和促进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有利于保障和促进解决争议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姜明安看来,行政诉讼有三大功能: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解决行政争议,即监督、救济、解纷,“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可防止片面追求形式法治而忽视实质法治,还可防止片面追求法律效果,而损害社会效果。”

“行政诉讼的大环境变得越来越好。”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晓宁观察,2018年年底,行政诉讼风向出现转变,最高法陆续作出一些纠错性的判决,确定拆除违法建设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同时也提出要准确区分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等一些涉及实体方面的裁判观点。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论坛还设置了“经典案例”分享环节,并邀请了来自广东省、江苏省和云南省的3位民营企业家讲述了案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