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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报】“问题土地”咋办不动产登记 郑州有了“便捷模式”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6-10-08   咨询热线:400-155-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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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出“过渡政策”: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按“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原则分类处理

  “过渡期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影响交易、抵押等事宜

  河南商报记者 邓飞

  小区房子有房产证,但是土地却有各种“问题”。如何处理这些现实生活中的历史问题,郑州给出了一个“过渡政策”,即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按照“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原则分类处理,即对已办理房产登记的存量房屋,在办理转让、抵押和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时,暂不进行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不再编制不动产单元号,而是根据房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流程,尽快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消息】

  小区土地有“问题”的

  也能办理不动产登记

  备受关注的郑州市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又有新进展:在前期土地权籍确权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启动方便市民登记的便捷模式,对不动产登记模式及内容做出调整,以尽快消化二手房交易办证存量。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推行以来,很多市民遇到了小区“土地问题”,比如划拨用地如何申请登记,老旧小区土地信息查不到怎么办,房改房交易后的登记流程该咋走等。随着房价的节节攀高,这些问题成了很多市民的一块心病。

  “原来是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的,只要房子没问题,就能交易、抵押。现在怎么就有问题了呢?”有不少市民都有如此疑问。

  不过,这些问题有了解决办法。河南商报记者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从10月1日起,郑州二手房交易、抵押和抵押注销暂不进行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在审核房屋产权信息后,即可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最大限度地加快办证速度。目前,这种解决方案已经开始启动。

  对此,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模式调整后,办理登记效率会明显提高,二手房交易的市民有望在7个工作日内拿到这种“过渡期”的不动产权证书。不过,市民不要担心,“过渡期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不影响交易、抵押等事宜。

  【释疑】

  登记模式和内容是咋调整的

  据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介绍,不动产登记最大的难题就是土地属性信息的复杂性,它涉及土地面积、性质、用途、使用期限、权属变化等,要确认该信息,耗时较长。

  而不动产登记证明上需要显示不动产单元号,这个号码相当于房屋的“身份证号”,科学严谨,也是全国唯一的,它需要土地和房管部门提供的信息叠加,需要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

  “这样就间接造成了不动产登记证书产生速度较慢。”上述有关负责人解释道。不过,为了最大限度地消化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存量,尤其是当前积压较多的二手房交易的不动产登记,郑州就从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对不动产登记模式和内容做出调整。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政策,在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上,按照“老房老政策、新房新政策”原则分类处理,即对已办理房产登记的存量房屋,在办理转让、抵押和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时,暂不进行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不再编制不动产单元号,而是根据房产登记信息,按照不动产登记流程,尽快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同时,根据需要,注明“该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字样。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告诉河南商报记者,他们接到申请后,会初步审核土地性质和房屋产权信息,暂不再做具体的土地属性信息确认,就可以尽快发证。

  该证作为过渡期不动产登记证书使用,中心会提醒标明“该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尽快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字样,平台的数据库会在随后进行土地信息确认,等待市民有主动需要或者下次交易时来申请添加土地属性确认。

  【提醒】

  并非所有房屋登记

  都执行“过渡政策”

  另外,以下两种情形,将继续按照不动产登记原有规定完成登记发证。第一种是,已完成数据整合的房屋,就是之前已经开始进行土地和房屋属性挂接工作的;第二种是,新开发建设房屋的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两种情形均在现有登记系统上按规定完成登记发证。

  最后,市民如有房产证或土地证丢失的情况,可在纸质媒体上发布遗失声明,15日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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