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胜诉判决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胜蛟
    吕胜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有十多年的法律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雪
    韩雪 主办律师

    个人简历: 法律思维严谨、逻辑缜密。擅长处理行政纠纷、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涛
    吴洪涛 主办律师

    吴洪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314321,主要办理各类涉及企业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苍旻
    刘苍旻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曾任职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陆伟
    温陆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莎莎
    吴莎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擅于处理民商事纠纷,特别...[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大伟
    张大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张大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振东
    崔振东 主办律师

    崔振东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郗华晓
    郗华晓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郗华晓,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2016年研究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欢雨
    周欢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7年毕业于俄罗斯维亚特卡国立大学,学士学位。...[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睿钒
    孙睿钒 主办律师

    学习经历: 法学硕士,拥有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晓玲
    孙晓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
    韩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韩墨律师,2015年获取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取得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敏慧
    贾敏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执业以来共计承办各类案件100 余件,提倡采取多元...[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银辉
    张银辉 主办律师

    张银辉律师曾在某全球顶级托管银行国内子公司任职,后从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明杰
    崔明杰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执业6年。 具备丰富办案经验,曾代理多起...[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胜诉判决 | 【广东雷州】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_张大伟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1-02-02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本案代理律师: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张大伟
 

本案关键词:广东雷州、养殖场、强制拆除、违法拆除、二审判决


摘要:
 

郭女士是广东省雷州市北和镇一生猪养殖场的经营者,该养殖场位于一块她承包的农村旱地上。当地政府部门以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建筑养猪场,属违法用地行为为由,将郭女士的养猪场强制拆除,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当地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上诉至广东高院,本案系二审判决。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情介绍:郭女士(原审原告)是广东省雷州市北和镇某生猪养殖场的经营者,该养猪场地类均属旱地。
 

2018年6月11日,北和镇政府(原审被告)告知郭女士其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建筑养猪场,属违法用地行为,责令其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否则予以强制拆除。并送达了《违法用地通知书》。同日,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原审被告)、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原审被告)告知郭女士其擅自在农用地上建设养猪场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否则提请有关部门强制执行,并下达相关通知书。
 

后因郭女士没有在通知期限内自行拆除,恢复土地原状,2018年7月4日,由雷州市市政府(原审被告)牵头,市环保局、自然资源局和北和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将郭女士的养猪场强制拆除。
 

郭女士不服该强制拆除行为,委托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张大伟律师向湛江中院(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湛江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雷州市人民政府、北和镇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及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均系本案的适格被告,并确认该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原审被告雷州市人民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上诉理由:一、被告郭女士违法用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上诉人在强制拆除之前已下达相关通知,要求其自行拆除,并告知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理由。在被告未自行拆除的情况下,上诉人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具有法律依据,程序合法。
 

故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提出以下诉讼请求:一、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驳回郭女士的诉讼请求;二、一、二审诉讼费用由郭女士承担。
 

裁判依据及结果

广东高院认为,本案系行政强制纠纷,争议的焦点问题是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养猪场的行为是否合法。
 

关于上诉人的生猪养殖场是否存在违法占用土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土资资源部、农业部发布实施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虽然设施农用地的使用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转用手续,但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办理设施农用地建设的用地手续,分别报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上诉人在旱地范围内建设生猪养殖场,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属于违法用地。
 

雷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责令上诉人停止违法占地行为,于法有据。
 

关于涉案强制拆除行为是否程序违法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在未制作强制执行决定,未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未履行相应法定程序的情况下,雷州市人民政府仅凭雷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北和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违法用地通知书》,便责成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北和镇人民政府和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对涉案养猪场的猪舍及设施进行强制拆除,主要证据不足,行政程序违法。原审判决确认雷州市人民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北和镇人民政府和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涉案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无不当。
 

综上,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人民政府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依法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承担。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胜诉判决 | 一审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当地政府不服并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