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胜诉判决 > 信息公开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明诚
    陈明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征地拆迁、买卖合同纠纷等...[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窦克平
    窦克平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毕业,法律硕士(法学) 曾在...[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陆伟
    温陆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文
    方文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法学专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贺元
    杨贺元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擅长知识产权诉讼、行政诉讼等业务,法学理论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恪
    杨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宇飞
    马宇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专注行政诉讼领域争议纠纷解决,主办征地拆迁、...[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成军
    尹成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08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曾任新浪网法院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儒雅
    戴儒雅 主办律师

    学历: 法学本科 自我评价: 专业、极致 代表案例: 1.天津市...[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晓玲
    孙晓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蕊
    毕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银辉
    张银辉 主办律师

    张银辉律师曾在某全球顶级托管银行国内子公司任职,后从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涛
    吴洪涛 主办律师

    吴洪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314321,主要办理各类涉及企业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婧
    韩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胜诉!市行政机关以部分信息不存在为由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法院:撤销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3-07-14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本案代理律师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韩墨 吕美玲

个人简介:

韩墨 | 主办律师
韩律师,于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自执业以来,有效为客户解决各类争端,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征收以及各类民事合同纠纷等案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业务实战经验。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民商事争议解决、合同纠纷
吕美玲 | 主办律师
吕律师,主要专注于各类行政类案件及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征收拆迁、企业关停、行政处罚、合同纠纷、售后返租、分割拆零、逾期交房等商品房案件。工作尽职尽责,严谨细致,以维护委托人合法的基本权利为己任。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企业关停、行政协议、合同纠纷、商品房案件

案情概要:

当事人宋某在河南某村拥有合法土地,2019年当地市行政机关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行政机关)实施土地征收,宋某的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内。为了解征收的合法性,宋某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邮寄给市行政机关,请求依法公开涉及征收项目有关审批文件,但是市行政机关却以宋某所申请公开的信息中有部分内容不存在为由拒绝提供相关信息。宋某认为,市行政机关作出的答复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了解土地征收等相关情况的知情权,故委托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律师吕美玲代理此案。

律师分析:

本案是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当事人的土地被行政机关征收,为了解征收项目的相关资料,当事人向该市行政机关申请信息公开,但是该市行政机关答复相关资料不存在。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分析研究,认为答复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该市行政机关应告知获取方式和途径。于是便提起本案诉讼,上述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同。

案件还原:

2022年9月22日,市行政机关收到宋某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于 2022年10月18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主要内容为:经审查,你申请公开的所涉征收项目的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征收土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发放证明、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一书四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地上附着物登记表,本机关予以公开。经检索查找,你申请公开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存在。”
宋某认为,该市行政机关在具有土地征收项目存在的情况下,以不存在为由拒绝向宋某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宋某不服该答复,诉至法院。宋某要求:1.撤销市行政机关作出的答复书;2.判决市行政机关针对宋某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限期重新作出答复;3.本案的诉讼费由市行政机关承担。
被告市行政机关办公室辩称:案涉土地于2015年10月份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报批,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2月份批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通过)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报批征收程序,不包含宋某所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宋某引用的是 2019 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市行政机关所作答复符合法律规定,应当驳回宋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依据的法律法规:

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三)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关于宋某申请公开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查,案涉征收文件于2016年审批,2017年9月18 日将征地补偿款支付至地方办事处,彼时适用的2004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并未规定征收机关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故市行政机关经查询答复该项信息不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综上对宋某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答复书,就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宋某的其他诉请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市行政机关办公室于 2022年10月18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二、责令被告市行政机关办公室在本判决生效后于7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申请公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三、驳回原告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元,由被告市行政机关办公室承担。

本案判决书: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