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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什么情况下会被环保部门罚款?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7-02-21   咨询热线:400-155-0888

一、拒绝接受环保部门检查会被处罚20万?

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成为了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严惩违法排污、严厉司法打击将成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常态。熟悉环保法律法规、掌握环境管理要求、规避环境违法风险,对于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型民营企业显得尤为迫切。
      《大气法》第98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环保部门罚款?

1.违法排污的

2.监测设备和排污口违法的

3.燃煤违法的

4.使用高污染燃料设施设备违法的

5.使用不合格锅炉的

6.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

7.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报告的

8.临时更换和破坏机动车装置的

9.使用排放不合格的移动机械的

10.未密闭物料的

11.干洗和机动车维修行业未采取相关措施的

三、什么情况下会被其他部门罚款?

1.生产销售进口不合格锅炉等产品的

2.有建筑工地施工违法行为的

3.驾驶排放不合格机动车的

4.违反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目录规定的

5.不采取措施运输易洒落物料的

6.违法建设餐饮服务项目的

7.违法露天焚烧的

8.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

9.拒不采取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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