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律所案例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敏慧
    贾敏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执业以来共计承办各类案件100 余件,提倡采取多元...[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隗伟
    隗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 2022.8-至今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
    陈曦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刑事金融团队负责人,法学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盼盼
    周盼盼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法学双学位,2018年起参加法律工作,曾就职于能源...[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鹏
    李金鹏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磊
    石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石磊,法学硕士,现任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桧
    李佳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较强的团队意识,严谨的办案理念,在...[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茜
    刘茜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曾任职于...[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迪
    胡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胡迪律师从事五年法律工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润博
    李润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李润博律师,曾任北京某律所重大民商事务部主任...[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豪
    王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帆
    张帆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月争
    张月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严谨、负责、执行力强,法学功底深厚,较强的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连
    杨志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法学学士位,拥有基金从业资格证,2020年起参加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明杰
    崔明杰 主办律师

    中国政法大学毕业,执业6年。 具备丰富办案经验,曾代理多起...[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墨
    韩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韩墨律师,2015年获取法学学士学位, 2016年取得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函哲
    李函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深耕行政诉讼领域多年,经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案例解读】承租户的拆迁补偿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7-03-31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案情: 马师傅是位于西固辖区的甘肃鸿安生态文化创意园承包经营户。他以年租金4万元承租此处院落,经营农家乐。合同时间为2015年5月1日到2016年5月1日尽管合同未到期,但拆迁却日益逼近。他多次去找甘肃鸿安生态文化创意园有限公司协商解决,但始终无果。拆迁不仅牵扯合同期内的租金,还有装修等方面的补偿,和他有同样情况的还有21家商户。
 
  法律视角:由上述案情可知这是一起发生在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征收案件,本案的焦点在于承租户马师傅有没有权利获得拆迁补偿?如果能的话,马师傅都 能得到哪些的补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承包方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享有的是地役权,是一种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而承租本村集体土地的外来企业 享有的实质是建立在承包方地役权上的次级地役权,而其依据是二者签订的租赁合同。尽管是次级的地役权,但其在征收进行时也是享有其合法的权益的,是直接的 被征收人,应当享有获得补偿的权利。这就要求承租户在拆迁开始点之时承租人在涉案拆迁地合法经营,并且在承租合同的有效期内,承租户在拆迁中也享有合法的 被补偿权益,就有权要求参与到拆迁谈判中来,但是如在承租合同中有就拆迁条款的约定的,,例如:合同中约定,如遇拆迁承租户将无条件搬走等,按合同约定处 理。根据我国《物权法》和《民法》的规定,承租户的拆迁补偿的是实际拆迁损失的补偿和可期待利益的补偿两种,因此,本案中承租户马师傅有权获得补偿,并且要求获得相关的装修损失、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损失的补偿等。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