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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篇】违法征收征用企业财产怎样承担赔偿责任?适用什么法律?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7-11-20   咨询热线:400-155-0888
  以往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在给大家讲解企业征收拆迁的经验和技巧时,更多的关注点都集中在如何与拆迁方谈判,如何评估自身的资产和损失上。今天我们要讲的是另外一种情况,征收拆迁方在没有跟企业协商谈判一致的情况下,先下手为强,征收征用了企业财产或者是拆除企业,企业主该怎么办?大家都知道征收拆迁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企业遭到了违法征收拆迁承受了损失,企业主当然是要维权,要拆迁方赔偿,但是具体到怎么维权与赔偿,依据什么法律?就说不上来了。对于违法征收征用企业财产怎样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且听吴少博律师(免费咨询010-61057018)为您分解。
 
  违法征收征用企业财产怎样承担赔偿责任,这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也是容易引起企业不动产所有权人关注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的解答主要是从我们国家的赔偿法角度来说,我们国家的赔偿法有明确的规定,包括第二条、第四条、第三十六条都有明确的规定,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应该纳入了国家赔偿的范围。
 
  这里首先要界定一个概念,就是违法征收征用这个行为是已经实施了的行为,已经施加在了企业的身上,已经违法征收征用了,属于一个已经实施完毕的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这个时候造成的损失如何承担责任,如何来进行赔偿?我们回答的就是这个问题。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中明确的说明了这个问题,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要怎么做?
 
  第一,返还,违法征收征用的,返还原主;
 
  第二,能恢复原状的要恢复原状;
 
  第三,不能恢复原状的,要根据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损害赔偿金;
 
  第四,对财产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其实这四个方面就回答了违法征收征用财产如何赔偿,如果征收征用了原标的物没有进行变换,那么即便是进行了拍卖,也可以把拍卖金交付给企业。如果没有进行实际的产权变换,标的物还在征收人手里的话,那么就直接返还,征收人征收了企业的不动产,就直接把不动产返还。如果征收完了以后,导致标的物的状态发生了变化,但是可以通过修复等方式恢复原状的,要恢复原状。不能直接返还,也无法恢复原状的,赔付损害赔偿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返还跟恢复原状等义务,是要先进行履行的。
 
  所以当征收征用行为发生之后,原状不可能恢复了,就要根据相应的损害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这里的两个相应就核实了这个问题,根据标的物的不同损害程度,损害了30%还是70%,这样来给予相应的赔偿金。用金钱做一个标的赔偿标准来给予赔偿。
 
  那么造成财产的其他损害呢?要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的词,对财产造成了其他损害也就是说这个前提损害往往就超出了标的物固态的损失。比如企业的不动产,征收征用行为发生以后超出了不动产固态的变化,这个地方其实感觉就有一定的收益成分在里面的,比如征收房征用了一个井盖,导致企业的这口井都被泥土填埋了,这个时候不是说征收方给这个井盖恢复原状就能抵消损失的,要按照直接损害给予赔偿。这个直接损失是很重要的,不是按照所有损失也不是按照间接损失而是按照直接损失。也就是说这个直接损失往往带有后续的收益性过多的资息的赔偿,我这个收益可能产生一部分资息,那么这个往往就纳入不到直接损失赔偿的范围,
 
  所以说我们要清楚整个赔偿的脉络流程是怎样的,首先是要返还,返还不了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根据相应的损害程度进行赔偿,然后,如果还有其他损失,给予直接损失的相应赔偿。那么反过来讲还有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能够适用特别法,所谓的特别法,比如征收拆迁法律法规,可以适用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赔偿标准,,可以适用的其他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赔偿办法,这样的话是不是也可以适用特别的法律。
 
  国家赔偿法是我们国家赔偿的基本法,我们认为有特别的这方面相应规定的话,可以适用特别的相关规定,比如征收拆迁有着特别的相应规定,这个时候如果说我们查实了,这个地方也确实纳入了征收拆迁范围,征收人征收过,但是其行为是一个违法拆迁行为,那么这样的话我们认为也可以参照当地的征收拆迁标准来进行实务赔偿。
 
  这就是我们要清楚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一个基本的策略和基本的方式,尽可能的选择有利于企业后续发展的赔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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