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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村建的房子超过宅基面积怎么办?会被定为违章建筑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1-03   咨询热线:400-155-0888
像您说的这种情况超出部分应该是会被定为违章建筑的。但还是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宅基地是指农民依法取得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生活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一户一宅”是指农村居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审批标准: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80%。《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中规定要严格宅基地面积标准。各地要结合本地资源状况,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格确定宅基地面积标准。要充分发挥村自治组织依法管理宅基地的职能。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申请利用的监管。农民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
《通知》规定依法查处乱占行为。各地要认真负责依法查处宅基地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申请和批准或违反规划计划管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应当限期拆除、退还土地并恢复原状。对超过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宅基地,经依法处置后,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要求予以登记的,村集体组织可对确认超占的面积实施有偿使用。对一户违法占有两处宅基地的,核实后应收回一处。
如果宅基地超占发生在1987年以前,可按当时规定处理以后按实际面积给予确权登记;如果是1987年以后,是经批准用地时超占并符合村庄规划和当地土地利用总规划的,拆除后不能还耕,或者耕种意义不大的,经使用者申请可以保留。可按上文说的对超占部分实施有偿使用,给予确权登记,但要注明详细情况:超占部分在何时经何机关处理,如遇房屋拆除、重建时必须自行无偿拆除等字样。对于超出面积不符合规划、拆除后能与其他大块耕地合为一体须责令拆除,不拆不予确权登记。待确权登记结束再督促或运用法律程序拆除超占部分,后给予确权登记。
综上所述,对于超出宅基地面积部分不给确权,但可以有偿使用,注明缘由,遇拆迁或者重建要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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