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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详情]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个人简介: 深耕行政诉讼领域多年,经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详情]
个人简介: 北京翰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2018年开始从事房地...[详情]
翟建朋律师,中共党员,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学学士,任北京...[详情]
个人简介: 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等诉讼业务。曾任职于...[详情]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个人简介: 本科毕业于郑州大学,2016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详情]
个人简介: 田野律师,自2018年起执业至今,主要办理征地拆迁...[详情]
个人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详情]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个人简介: 执业以来共计承办各类案件100 余件,提倡采取多元...[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诉讼...[详情]
个人简介: 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有十多年的法律从...[详情]
个人简介: 天津师范大学 2022.8-至今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详情]
个人介绍: 毕业于山东科技大学,毕业以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详情]
个人简介: 严谨、负责、执行力强,法学功底深厚,较强的条...[详情]
律师简介: 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律师、注册会计师(非...[详情]
个人简介: 201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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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当予以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土地征收问题。
土地补偿费虽然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程序即应当有本村过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的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但如果被征用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相应土地给其承包或者对其丧失承包经营权进行进行补偿即支付一定的土地补偿费。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和分配情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颂,接受监督。农业、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用分配和使用的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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