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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企业遇到拆迁,补偿太低,如果不签协议会不会遭遇强制拆除呢?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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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被拆迁户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然你有选择的权利,可以签也可以拒签,但在实践中,不签协议被强制拆除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其中包括两种(一)违法强制拆除(二)合法强制拆除。所谓违法强制拆除是指所有未经合法强制拆除手续而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都属于违法强制拆除。在没有签补偿协议前,对于对方会不会违法强制拆除我们无法预测,但是实践中这种情况却频频发生。若遭遇违法强制拆除,需要保护自己,积极取证,报警录音,遭遇强制拆除报警并录音虽是老生常谈,但还是要重点强调,因为这是之后维权的关键环节。做好财产保全,现场录像,地点,车辆牌号,现场情况,实施拆迁人员的相貌等等,以便日后维权作为证据使用。所谓合法强制拆除是指,《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由此,被征迁人如在征收方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或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集体土地)后,不签约,又不复议、诉讼的,征收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司法介入进行合法强制拆除,一旦遭遇这种情况拆迁户便处于被动地位,律师建议企业遇到拆迁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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