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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指导意见》,一刀切关停乱象将会得到有力遏制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9-07   咨询热线:400-155-0888


近几年的“限产、限排、关停潮”让诸如造纸、印刷、矿业、化工、涂料、煤矿等污染严重的企业直接倒在了环保的风口上,2017年单单是京津冀地区就有16.7万家涉污企业被整治。
 
国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花大力气治理污染本是利国利民的实事、好事,然而很多企业主却为此焦头烂额、寝食难安,不知道环保还要查多久?什么时候可以恢复生产?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受是因为地方政府为了政绩,一刀切,乱关停,一阵风式的关停方式导致整个市场涨价、缺货、一片乱象,而且还会以环保关停为由对企业不予补偿。
 
生态环境部发布《指导意见》,坚决反对“一刀切”
 
为保证环保的顺利进行,生态环境部多次声明:禁止一刀切治理环保,严查一刀切行为。近日更是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1、要求对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特色产业、工业园区以及城市管理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各地要出台细化防止‘一刀切’的有效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要求各地出台细化防止“一刀切”的有效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2、要求杜绝一刀切,加强对生态环保一刀切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问责。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接到过很多被关停企业的咨询,也代理了不少相关案件,通过与各企业主的接触能感受到他们因环保一刀切带来的压力与希望恢复生产的渴望,现如今生态环境部要求:一刀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对企业而言,无疑是一重大利好。
 
超标排放的企业完成整治后有望恢复生产
 
《指导意见》强调,严格依法监管,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处罚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企业,完成环境整治要求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生态环境部也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对不同生态环境守法水平监管对象的差别化管理,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
 
环保关停企业,“有关就有补”
 
因环保企业被关停后是否有补偿?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就为相关手续齐全的企业提出合理补偿要求提供了法律依据。
 
今年是环保整治力度相对突出的一年,未来环保依然是大势所趋,对涉污企业的关停整治只会越抓越严,越抓越紧,只不过随着各项政策的出台“一刀切”之风得到了遏制。希望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的时候一定要保护好当事企业的合法权益,该依法给予补偿的要给予补偿。
 
参照拆迁,关停的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土地区位价补偿、厂房重置成新价补偿、装修附属物补偿、机器设备补偿、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费等。
 
总结
 
可以说,该指导意见的出台与之前环保督查“回头看”工作,都让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感受到了胡乱作为将面对的问责压力和严重后果,这对遭受一刀切式关停拆迁乱象的企业来说是件好事。当然,打铁还需自身硬,企业也要随时关注自身存在的问题,没有证照的补办证照,排污不达标的按要求整改,相信法律和政策,遇到违法关停拆迁问题把握好时机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为争取补偿及以后的生存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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