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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位于生态控制范围内的国有出让土地如何评估?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7:52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在生态控制范围内的土地不允许进行开发建设。由于历史原因,原有国有出让土地被划入生态控制范围,如果已经建成建筑物并可以正常使用的,评估其土地价值时只能基于其现有的开发情况进行测算。如果尚未开发,视其能否获得土地置换或补偿,可以的话,则应按照其出让约定的规划指标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