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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若集体用地(已办理土地证)上已建标准厂房并出租.但未办理房产证.此种集体用地可否出具抵押评估报告?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7:5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根据当地土地管理有关政策,集体建设用地允许流转的情况下可以抵押,所以可以出具抵押评估报告。《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出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第六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和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和抵押。”本案例由于地上建筑物的房产证尚未办理,建筑物虽与土地一并抵押,但建筑物的价值不能计入抵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