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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企业合法取得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但企业与集体单位往往没有确定的使用年限.评估时土地剩余年限如何设定?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7:57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当地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应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评让集体土地使用权价格时根据其现实土地用途,可参照国有土地出让最高使用年限进行设定,评估机构应建议委托方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在估价报告的“估价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中作出充分披露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