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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修正问题 22.《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市场比较法中案例的单项修正不能超过20%,综合修正不能超过30%,土地估价技术规范中是否有相关规定?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19 16:36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国标没有明确规定,地方可能存在明确规定。《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01)对市场比较法中比较实例的修正幅度没有进行限制,但从《规程》中对比较实例的选取要求来看,综合修正幅度可以参照执行房地产估价的规定,修正幅度太大则说明比较实例的选择不恰当。此外,《广东省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评审标准》对比较实例的修正幅度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