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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评估容积率小于1的土地时需注意什么?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4:05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待估宗地的容积率小于1时,应当先弄清楚是该宗地的规划容积率小于1还是该宗地利用的实际容积率小于1,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1)规划容积率小于1
根据估价目的、地价定义、待估宗地的具体情况等因索确定估价技术路线及估价方法。在选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时,应当注意基准地价的内涵及计价基数。
(2)实际容积率小于1
一般情况下,宗地的规划建设指标是以控制性指标的形式来反映的。待估宗地规划容积率大于1而实际容积率小于1的,若属于该宗地的规划建设指标未充分利用造成的,未建指标所对应土地份额的权益价值不能脱离宗地整体而单独存在,它和已建有建筑物的土地分别应分摊土地权益相互影响其价值的实现。
在对未建指标所对应土地份额的权益价值进行估价时,首先要明确其应分摊的土地面积,结合批准的规划建设指标如覆盖率、建筑髙度、绿地率等,综合判断按最髙容积率分摊土地面积的合理性及续建的可能性。若未建指标所对应土地份额不能同时满足各项规划建设指标的限制,则说明未建指标已不能被利用,不能给待估宗地带来更多价值,即此种情况下待估宗地的价值就是在现状已利用规划建设指标条件下的市场价值,若能同时满足各项规划建设指标的限制,则说明未建指标所对应的土地还存在续建权益价值,应当在最有效利用分析和验证的基础上,在批准的规划建设指标控制范围内合理设定容积率,并以此为基础评估测算待估宗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