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晓玲
    孙晓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蕊
    毕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银辉
    张银辉 主办律师

    张银辉律师曾在某全球顶级托管银行国内子公司任职,后从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恪
    杨恪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中...[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陆伟
    温陆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宇飞
    马宇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专注行政诉讼领域争议纠纷解决,主办征地拆迁、...[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贺元
    杨贺元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擅长知识产权诉讼、行政诉讼等业务,法学理论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成军
    尹成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08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系,曾任新浪网法院频...[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静
    李静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具备多年的征地拆迁领域行政诉讼业务经验,踏实...[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志强
    范志强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范志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文
    方文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法学专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明诚
    陈明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征地拆迁、买卖合同纠纷等...[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洪涛
    吴洪涛 主办律师

    吴洪涛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610314321,主要办理各类涉及企业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婧
    韩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儒雅
    戴儒雅 主办律师

    学历: 法学本科 自我评价: 专业、极致 代表案例: 1.天津市...[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窦克平
    窦克平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毕业,法律硕士(法学) 曾在...[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海南特区报】陵水一农民状告县行政机关索要青苗补偿款1.08亿元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6-09-21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承包合同早已被判无效,承包地上基本没有林木

  他竟告县政府索青苗补偿款1.08亿元

  陵水一村民狮子大张口却缺乏证据,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通讯员 姜国强 杨智 记者 陈栋

  本报讯 1.08亿元!这不是某人中了双色球大奖的奖金金额,也不是某块土地的拍卖价,而是一宗行政补偿案件当事人诉请政府支付的青苗补偿款金额。近日,海南一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1990年承包3600亩土地,2004年被判决承包合同无效

  本案的原告梁山(化名)是陵水黎族自治县的一名村民。早在1990年,梁山与其所在的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由梁山承包海边的3600亩沙滩种植松树等。如果梁山真的按照合同约定种植了几千亩林木的话,按如今的市场价计算,或许真是一个天价。但梁山承包土地后曾转包给他人挖钛矿和种植西瓜,而且其承包土地上基本没有林木。另据查明,梁山承包的这片海边沙滩也并非其所在的村委会所有,陵水县政府已作出认定,包括梁山承包的海边沙滩在内的周边海滩均属于国有土地。

  梁山仗着自己有3600亩土地的承包合同,对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百般阻挠,或带领周边群众抢种土地,开挖钛矿。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多次诉至法院,梁山均败诉。2004年,与梁山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村委会将梁山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该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同时认定,经国土部门测量,梁山曾承包的土地实际只有1088.6亩。

  双方现场勘查确认土地上基本无林木,原告诉请被驳回

  2000年后,梁山曾承包的土地逐步被用于商业开发。梁山没有拿到一分钱的补偿,遂向海南一中院起诉陵水县政府,请求按照每亩3万元的标准,以3600亩土地计算,判决陵水县政府支付青苗补偿款1.08亿元。

  海南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梁山承包的土地经国土部门测量实为1088.6亩。梁山诉请按照3600亩土地来计算青苗补偿费与事实不符。同时,梁山与其所在的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也已被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确认为无效合同,梁山对该片土地已经没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该生效民事判决也认定梁山承包的土地上基本没有林木。

  海南一中院在审理期间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现场勘查,确认了土地上基本没有林木。梁山要求对其种植的3600亩林木进行补偿的诉讼请求证据不足。据此,海南一中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梁山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本案原告梁山请求政府支付青苗补偿,就必须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但经现场勘查,梁山所请求的涉案土地上基本没有青苗,而梁山也不是涉案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因此,应由其依法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