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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我们很多户没有宅基地证,是不是宅基地就归集体所有啊?被征迁户拿不到补偿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1-12   咨询热线:400-155-0888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地方政府在拆迁中忽悠老百姓的一种方式,以达到拆迁方不给补偿就能把地收回来的目的。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1,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2,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的,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3,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是不是只要没有宅基地证就没有补偿?
答:不能一刀切的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进行认定。
在现实中,由于很多时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等很多方面的原因,没有办理宅基地证的不在少数。不能因为个别没有证而不予补偿,《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强调,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和档案管理工作”,而不是对没有宅基地证的不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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