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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的是经营性门面房,也就是商铺,拆迁补偿和普通用房补偿一样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8-10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经营性用房对很多拆迁户来说是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以经营来获得主要生活来源,也就是说他们的房屋一旦面临拆迁,他们的正常生活就会受到影响。那么这种经营性商铺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呢?
首先房屋的价值肯定和一般住房补偿存在差别,因为只要是经营性房屋,按照我们的一般生活常识来看,经营用房比住宅是要贵一些。拆迁补偿也应体现这种房屋价值的差异。就国有土地而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其次,如果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费补偿:一是被征收房屋具有非住宅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过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二是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三是已办理税务登记证并具有纳税凭证。
如果本来房屋是住宅性质,但是实际用来经营,难道就无缘停产停业损失费了么?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且看下文关于"住改商"的情况进行专门分析。
最后是搬迁费和装饰装修费,因拆迁导致经营中断,不得不搬走,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伴随着货物的搬运、设备的损失和装修的弃用。相应的损失应该得到补偿。
如果说背征收的房子是租来进行经营的,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应当补偿给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但是,承租人因承租房屋被征收造成室内装修装饰价值、机器设备等搬迁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费,应当补偿给承租人。
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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