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胜诉判决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郗华晓
    郗华晓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郗华晓,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2016年研究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府育
    宋府育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18年从事法律服务...[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欢雨
    周欢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7年毕业于俄罗斯维亚特卡国立大学,学士学位。...[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鹏
    李金鹏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8月-2022年6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宁宁
    李宁宁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20年5月-9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爱国
    肖爱国 主办律师

    ...[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国紫宸
    国紫宸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0年毕业于北京工商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耿霞
    耿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现任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主要研究领...[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昌通
    郭昌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陆伟
    温陆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荣雪凌
    荣雪凌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贺元
    杨贺元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擅长知识产权诉讼、行政诉讼等业务,法学理论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齐丹
    齐丹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天津农学院,本科学历,拥有深厚的法律功...[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凯
    张凯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5年,法学理论扎实,实务经验丰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宇飞
    马宇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专注行政诉讼领域争议纠纷解决,主办征地拆迁、...[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袁子晨
    袁子晨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东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20年开始执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崔振东
    崔振东 主办律师

    崔振东律师,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多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莎莎
    吴莎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擅于处理民商事纠纷,特别...[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胜诉判决 | 【河南驻马店】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_崔明杰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21-02-02   咨询热线:400-155-0888

本案代理律师: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崔明杰
 

本案关键词:河南驻马店、液化气公司、国有土地征收、征收补偿
 

驻马店市驿城区一液化气公司(原告)被当地政府(被告)征收,因其所占用的土地在另一食品公司名下,因此被告与该食品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原告未收到任何补偿,原告不服,委托本所崔明杰律师将被告诉至法院。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图片来源网络)
 

本案事实
 

原告系驻马店市驿城区一液化气公司,依法取得相关经营手续。2018年9月30日,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原告位于征收范围内。2018年9月30日,被告对原告的资产进行了评估,结论为36万余元。
 

2020年7月6日,原、被告双方在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告对原告的房屋进行了拆除。2020年7月8日,原告向被告邮寄《履职申请书》,要求被告对其进行补偿,但被告于次日签收后一直未履行补偿职责。
 

另外,法院查明,原告占用的土地登记在驻马店市某食品公司名下。在本案诉讼前,被告与该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36万余元,与上述评估金额一致。
 

原告诉称
 

1、被告作为房屋征收部门,有对原告履行征收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
 

2、被告收到原告补偿申请后不作任何回复的行为违法;
 

综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收到原告提交的《履职申请书》后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对原告进行征收补偿安置。
 

被告辩称
 

1、原告不是涉案项目被征收主体,其作为原告起诉主体不适格;
 

2、案涉房屋的相关补偿,已经与被征收主体,即驻马店市某食品公司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因此,原告提起本案诉讼没有事实依据;
 

3、本案实质上系原告与房屋被征收主体,即驻马店市某食品公司的民事纠纷。
 

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裁判结果及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液化气公司有营业执照,且在被告实施征收时营业执照显示处于营业期限内。虽然原告占用的土地登记在驻马店某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但原告一直在办理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范围内一直管理使用,且原告一直主张其在经营地点建设有部分房屋,故原告与被告的征收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可以提起本案诉讼。
 

原告位于征收范围之内,被告作出涉案房屋征收决定后,因一直未与原告达成补偿协议,原告可以向被告提出申请,要求被告作出补偿决定。被告在收到原告的履职申请后,无论原告是否符合补偿条件或者应该按照何种标准予以补偿、补偿多少,均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予以补偿或者不予补偿的相关决定。因被告没有作出,故应当确认其不履行作出补偿决定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履行职责。原告的诉讼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不履行作出补偿决定职责的行为违法;
 

二、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政府 60日内向原告驻马店市驿城区液化气公司作出补偿决定。
 

附本案判决书: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胜诉判决 | 液化气公司被征收,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法院判其违法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