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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涉案土地评估的现场勘査工作有何注意事项?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06-20 15:01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答:评估机构至少应派出2名土地估价师在司法人员、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陪同下进行现场勘査,并保证评估报告的2名签字估价师为现场勘査人员。
现场勘査应当制怍现场勘査笔录,包括勘査的时间、地点、勘査人、在场人、勘査的经过、结果等,并由勘査人、司法人员、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签名。对于绘制的现场图还应当注明绘制的时间,方位、绘制人姓名、身份等内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拒不签名的,应在笔录上注明,并由司法人员签字证明。
遇到当亊人不配合,不予现场指界或人户查看拍照的情况时,应及时与司法人员沟通,并将情况记录在勘査表中。估价人员还应在现场勘査过程中判断估价对象的利用方式是否合法,是否为最有效利用方式、估价对象的优势及瑕疵,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区城的情况預测地块的未来发展潜力,了解待估宗地上是否有建筑物及建筑物的建筑质置、现状使用情况,外部及内部装修、设麄设备的配置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并做好相关记录,还要注意评估时点问题。对于确定评估时点为过去的追澜性评估案件,要注意现场勘查时现状与评估时点状况的差异,寻找评估时点涉案土地现状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