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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改商、非住宅房屋拆迁,有安置费补偿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1-03   咨询热线:400-155-0888
关于费住宅、住改商安置费的规定,对于非住宅的征收补偿,我们法律规定了停产停业补助费。关于安置费的问题,现在大部分地方也进行了规定,有的地方规定了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下面我们看下广州这方面的《实施办法》规定。
1,广州的规定,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房屋征收的听证程序,按照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针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更期望回迁安置或产权调换,目前广州各区可用于征收安置的房源较少,无法完全满足被征收人的安置需求,新《实施办法》中规定, 市、区人民政府可采取自建、配建、购买及盘活等多种方式筹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安置房源。
2,《实施办法》中,对于拥有合法产权,但被征收人自行“住改商”的住宅房屋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其中,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住宅用房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时期给予不同标准补偿。按标准计算的货币补偿总额低于按照本办法有关住宅房屋计算处理的补偿总额(即房屋价值补偿加上奖励)的,应当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总额确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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