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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203期:保卫蓝天行动关停企业补偿行政机关应担当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9-17   咨询热线:400-155-0888


                                 
为期一年多时间,全省范围内环保督查组介入、众多人、多个城市、多次轮换,这是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席卷全国所有“有污染”和“无污染”企业。全国上下行政机关部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整治。

一、关停企业最怕的“三光”政策
 
“三光”政策所指的是:光罚款、光捉人、光贴封条!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直接采取强制措施,在这过程中并没人对企业进行前期引导,甚至,更主要的是根本不给企业整改的机会,这是令企业最痛心的事情。
很多地方政府为了保住自己,不择手段,达到目的即可,为了政绩,无视法律存在,先按照上级要求"一刀切",贴封条、断水电,也不管企业合规与否,先关停再说。一张张草率的封条关掉了多少企业、让多少企业无家可归。难道这就是执行了党的环保政策了吗?这严重悖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环保严查本该是利国利民好事,大事,但运动式、一刀切式的环保风暴已经渐渐变了原始的味道,美言“保卫蓝天行动”变成了无数民企的噩耗。
环保问题绝不是关停就完全解决了问题,环保问题随处可在,比如:汽车尾气、国家也会把制造企业行业关停取缔吗?生活靠什么,要充分认识到发展的问题只能依靠继续发展来解决,而不是选择关闭生产不发展,这才是正确的发展观、督查观。

反之,如果一味提防着如何不因环保追责,而做一些看起来轰轰烈烈却又稀里糊涂违背生存发展的工作,环保问题就可能会"摁住葫芦浮起瓢",这种做法严重伤害民心。
环保风暴以来,在各地去产能和环保整改“捷报”频传的同时,大批实体企业限产、关停!由此引发的失业潮正在逐渐席卷每个城市!
 
二、环境整治,是否允许“一刀切”?
 
国家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中央环保督察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若发现将严厉严肃地追责问责。由此一来,中国雾霾之重已不可承受,环保督查进入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时代。

首先,治理雾霾最重要的就是要查清污染源头,对大型污染企业开展重点整治,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绝不留情,必须整治,而不是“一刀切”,伤及无辜和高新技术企业,及优秀企业。因为有些企业在创办之初本身已经取得了合法手续,排污验收合格等等,合法合规, 我认为对合规企业来讲即是机会也是历史机遇。

政府协助抓住机会,重点培育,真正转型升级一批优秀企业,更好的增加税收为地方发展做贡献。但前提也希望环保部门能够对“环保”有个明确的标准,别让众多优质企业糊里糊涂的撞上“被停产”的厄运。
另一方面,环保治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和一批中小企业的生存环境,健康有了,青山绿水有了,那么,科学发展观也失去了本质意义。

三、“关停”补偿问题如何处理

2018年初生态环境部专门研究制定了《禁止环保“一刀切”工作意见》,意见强调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产停业等简单粗暴行为。按照“一企一策”,堵疏结合,分类制定整改方案,不能搞“一刀切”,不能“一关了之”。环境治理保护工作是一项长久的攻坚战,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地方各级政府为应付检查、督查采取“一刀切”式的做法,非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会制造出更多新鲜问题,这也给某些政府部门的粗暴做法敲响了警钟。

依据我国《环保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等等,相关法条规定,对企业关停要给予补偿,我国目前的行政补偿标准,行政补偿应以受损失的既得利益为下限,以期待利益为上限,即以直接损失为主,但实物中也会考虑企业预期可期待利益的损失。

企业关停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拆迁补偿标准来争取补偿项目,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1)土地区位价补偿、(2)厂房重置成新价补偿、(3)装修附属物补偿、机器设备补偿、(4)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费等。

最后,企业可以向政府提出土地置换的要求,根据不同企业情况,可以申请企业转产升级,要求政策扶持。若不能安置就要对企业进行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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