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网站,企业拆迁关停专业维权律师团!

24小时咨询电话 400-155-0888
关键词: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环保关停 >
律所简介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专注于企业征收,厂房拆迁,环保关停禁养等维权的法律实践工作,代理了上千件企业维权案件,其中包括大型房...

律师介绍更多>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荣雪凌
    荣雪凌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荣雪凌律师为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擅...[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华
    陈华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工作,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实际应...[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窦克平
    窦克平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毕业,法律硕士(法学) 曾在...[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毕蕊
    毕蕊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15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曦
    陈曦 

    陈曦 律师 法学双学位,2015年起参加法律工作,曾就职于科创...[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方文
    方文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法学专业...[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月
    李月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执业以来,专...[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朱久林
    朱久林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退役军人,警校毕业。曾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温陆伟
    温陆伟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2018年通过司法考试,后直接进入法律行业工作,法...[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胥汝涛
    胥汝涛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历,擅长民商事诉讼、行政...[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凯东
    宋凯东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前公务员,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转型律师以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敏慧
    贾敏慧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执业以来共计承办各类案件100 余件,提倡采取多元...[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桂铭
    桂铭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法律工作7年,积累大量实务经验,特别在刑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明诚
    陈明诚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征地拆迁、买卖合同纠纷等...[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银辉
    张银辉 主办律师

    张银辉律师曾在某全球顶级托管银行国内子公司任职,后从事...[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儒雅
    戴儒雅 主办律师

    学历: 法学本科 自我评价: 专业、极致 代表案例: 1.天津市...[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炳蓉
    王炳蓉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从事多年法律服务工作,具有法院部门工作经验,...[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丹
    刘丹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于2020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进入法律行业工...[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程鹏远
    程鹏远 主办律师

    程鹏远 专职律师执业三年,具有丰富的行政诉讼、土地纠纷、...[详情]

  •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耿霞
    耿霞 主办律师

    个人简介: 现任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主要研究领...[详情]

来所线路更多>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地址

24小时在线预约
无需等待,直接连线

点击咨询

企业关停维权手段分析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18-03-13   咨询热线:400-155-0888
在吴少博律师代理的案件中,包括许多企业关停案件。一些企业主朋友想要对企业关停的前因后果,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全方面的了解。对此,吴少博律师做出了全面解析。其中包括以下几点:关停原因、关停主体、关停程序、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等。

企业关停的原因包括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以关停为名行拆迁之实

第一类包含环保不达标、禁养区建养殖场、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等。达不到环保的标准要求,进行了环保性关停。这在实务当中是最多的。
第二类是由于安全的问题要进行实施关停。比如所处的位置离居民区不足500米,或者位置离着中小学校很近,由于安全的问题要实施企业的关停。还有生产安全方面的要求不达标,比如生产的设备、设施、工艺各方面会出现一些安全的隐患,特别是煤矿、化工行业可能涉及到此类安全的问题。
第三个是以关停为名行拆迁之实。是指要进行拆迁,不过现在还没动或正在动的过程当中。为了施加手段、施加影响、心理压力,用已关停的名目先把企业关停掉,然后要求腾退土地。这里有可能是国有土地征收,也可能是集体土地拆迁,也可能是拆违。实务当中就比较多。

关停的主体有哪些呢?有职能部门、人民政府、村或村民小组。

在实务当中,企业关停涉及到三个主体:一个是职能部门,就是县区的环保局、安监局、发改委。第二个就是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如街道办。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独立成立的管理委员会,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来实施关停行为。第三个就是村或者村民小组。在这个关系当中所处的角色,就是为了解除与当事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或者说有产权物权的纠纷的时候作为一个主体出现。因为它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村民自治机构。他只能从你占有的不动产的角度产生纠纷来达到目的。

那么,关停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呢?

参照的法律就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首先环保局也好,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也好,在执行这个行为的时候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首先要做出一个行政处罚的行为,要求你在限期内进行关停。就是在15日内进行关停,否则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制关停,这都是参照的法律适用的过程。如果行政处罚下达了以后自己执行,后面就没有行政强制的问题。如果没有,后面就要行政强制关停。在实务当中所涉及的最多的就是《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等相关基本性法律。
《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是对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和强制权的基本性法律规范。首先要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先告知陈述申辩的权利,也可以要求开听证会,然后作出决定。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也可以进行复议、起诉。对行政强制措施也可以复议、起诉。
也有其他的,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包括厂房租赁合同。这是利用村委会来达到目的,不满足生产经营条件的,没有生产场地的企业,自然就关停、搬走了。乡镇人民政府等行政机关、政府部门也有这种情况。如撤销营业执照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环评、撤销安监方面的行政许可、撤销消防等等。以此来施加压力达到关停的目的。总之,采取的手段是多种多样。
在这个过程中,应该从维权角度细致、系统的分析。特别是村委会,如从土地房屋各角度来入手,有相应的应对措施。有的从断水断电的角度,水电断了,生产经营自然就断掉了。法律规定跟实务可能会有些区别,实务当中采取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甚至有些银行抵押了的厂房、土地,这个时候他教唆银行来实现抵押权。有的时候你在外面欠了巨额债务,债权人或者把债务进行实际转让,转让给了政府或者村委会。然后要求法院来进一步执行,这都是他们一些手段。当然最直接的就是采取行政处罚的方式,实务当中比较多。

企业关停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安全距离、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区域、环保达标。

第一个问题就是安全距离问题。在施工当中我们最近碰到了很多加油站、加气站,还有小型的易燃易爆的行业,咨询安全距离的问题。安全距离问题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点是在建生产经营场地的时候,旁边并没有居民小区,居民小区是之后建立的。就属于当时的规划以及环评做的不到位。也就是说既然这个企业已经在这了,要么拆迁,让我离开、再建居民小区;要么就不能建这个小区。这里头可以追究规划上的责任,以及当时取得环评影响这方面的责任。也就是这个居民小区当时是怎么做的规划,怎么做的环评,怎么能把居民小区建在离危险行业这么近的地址,这都是可以反过来追责的。反过来讲,如果是居民小区在前,你后边又建了。这个时候要看当时是不是取得了政府部门的认可,如果是没有取得政府部门认可的前提之下,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了。如果取得了,那么政府部门有失职的地方,就可以要求进行国家赔偿。这是由于失职行为造成了后续的损失,这个时候就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第二个是安全的设备设施问题。会质疑安全的设备设施、达标率到底够不够,对方说只要存在可能,从严格的角度就要关停。但是认为存在一定的安全问题,但是问题并不大,并没有达到要求我进行关停关闭的标准,这也会产生一个重大的争议。这方面可以根据国务院2004到2006年所公布的一些质量标准要求来质疑。当然,这种安全问题还是能从严就从严的,这个问题心里清楚。
第三个问题是生产区域。刚才讲到重要生产区域,特别对养殖型行业影响比较大。例如在水源保护地、居民小区、科研教学附近等,原则上都要进行环保禁养。但又出现一个问题,当时怎么样跟后来怎么样的问题。当时没有水源保护地,当时养殖的时候是一个二级水源保护地,我是可以养殖的。现在升级成一级水源地了,要搬迁我可以搬迁,我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讲的话不能危害一级水源地。但是必须按照征收拆迁的标准来给我赔偿,而不是按照行政处罚关停,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第四个问题是环保达标的问题,环保等级评价。例如我们遇到一个企业噪音的问题,他明明感觉噪音分贝并不大,但安监局在这方面就认为即便不大,但是周边的居民反映特别强烈,有的时候中午、晚上睡不好觉,这个时候也要进行关停。对方并不是严格按照法律标准来做的,你也要求对方按照赔偿的标准来进行赔偿,而且这种问题在实务当中太多,甚至比遇到征收拆迁问题更多,这点要引起各位的关注。在实务当中,关停如果有充足的道理、有充足的法律依据,或者说有充足的事实依据在里面的话,就要求依据征收拆迁的标准。反过来讲,如果不关停就能进行升级改造的,尽量进行升级改造,这是法律所允许的,环保法也是这么规定的。只不过要认识到的现实就是,对环保这方面达标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甚至法律有一定的滞后性。原来指定2015年的法律,但2017年要求又高了,并没有法律依据作为一个赔偿的理由。

关停就等于拆迁,就应该获得合理补偿

关停如果有充足的事实、充足的法律依据、充足的客观事实理由,包括行政机关的承诺等等,都可以按照征收拆迁的标准来主张赔偿。但是到了实务当中,往往这种可能性不大。特别在养殖行业碰到过类似情况,有些时候鼓励他,建议他不搞养殖,可以改成厂房出租给别人。但是不要忘了,养殖用房怎么来改成厂房?如果楼房偏低偏简陋怎么改?或者说,我这个行业不能做了,改成厂房我租给谁呢?其实在实务当中,这些问题都是不好解决的。所以说一旦要解决就要进行彻底性解决。事实上,关停等同于拆迁,理应获得合理的补偿。

 

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

因各地企业的类型、面临的情况以及面临的困境,文章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400-155-0888 或点击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按钮与我们的专业律师及时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我们的律师将免费回拨给您以便更好的帮您解决拆迁征收环保关停的问题。

您的企业能获得多少补偿? 填写表单律师帮您分析下

您的企业是否面临拆迁征收,环保关停问题?是否给予合理的补偿?补偿价值是如何进行评估?是否达到预期,补偿低于市场价值,我们该怎么办?面临QC,行政处罚,我们该如何应对?被一刀切强制关停,是否感到束手无策,如果您有类似困难,请给我们留言。

请输入您的名字!
请输入您的电话!

免费咨询电话:400-155-0888

15年企业维权 代理企业上千家 出版书籍九套 企业维权讲座500余期 企业拆迁/关停案例1100余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