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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酒店拆迁,扣10%土地出让金合理吗

来源: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9-10-24 16:04     咨询热线:400-155-0888
经营一家酒店,这家酒店是从别人手里买过来经营刚三年,房照土地证都过户了,遇到拆迁,土地到期了,拆迁办要扣10%的土地出让金,我可以不给么?

其实我觉得你不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为什么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很简单,所谓的到期了,因为我们国家对土地到期这块到底怎么处理的问题,现在没有明确的规定,最近出了一些这个地方性单独的解释性,比如讲补20%的土地出让金,这种地方性的现在单独的一种行为。

现在对国家这块现在没有相应的规定,当然有些人也提可以续期,但是续期完了以后不需要交土地出让金,但是现在确实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现在形成一个统一的观点,就在于土地到了期了不代表对方能够收回土地,这个观点现在是整个司法界基本统一的观点了,这是没有异议的,反过来讲,那么没有这方面的裁判案例,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那么你凭什么来扣我10%的土地出让金呢?

你的依据是什么呢?如果说你有这个依据,那可以扣没有问题。再延展一下这个问题,比如,我们在实际当中,分出让性土地跟划拨性土地,有些划拨性土地再进行征收补偿的时候,他说我要扣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四十,因为划拨地你当时没花钱,没有土地出让金,所以我要扣,其实这在法律上都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当然了从事实当中去解读的话,可以解读清,我当时确实没有花钱,但是我现在要获得一个跟出让一样的补偿,是不是有点不公平,你可以从这个角度解读。

从法律上是无法这么解读的,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也好,赋予了拆迁征收关停方也好,扣土地出让金的权利,没有任何权利。

所以说你不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是对方来执行任何行为,必须有严格的法律请求权的基础,如果没有,你可以不给,没有问题。

了解一家律所的真正实力看什么,看他的专业性,本所律师执业11年,代理的案件90%以上都是企业案件,这个从我们胜诉判决成功案例里可以看到。

本所在对过往总结累计出版了《企业拆迁维权攻略》3本和《企业拆迁征收关停百问百答》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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